化妆品监督检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检查、跟踪检查、随机抽查和有因检查四种情形。生产环节,对每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年均检查频次不 少于2次。经营环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结合辖区实际,统筹制定本辖区年度化妆品经营监督检查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和检 查重点,确定检查频次和检查企业数量,对重点单位要加大检查频次。
本次检查重点企业包括近年来发生化妆品质量安全事故或日常监督检查有多项违法违规记录、化妆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发现问题、媒 体曝光、投诉举报、不良反应严重或聚集、受托生产加工等情形生产企业。批发市场、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委托生产企业、药店以及 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的化妆品经营单位。
重点检查品种包括易添加禁限用组分产品,如防晒类、美白祛斑类、染发类、育发类、祛痘类等;高风险产品,如婴儿和儿童用护肤品 、眼部护理产品、彩妆类产品、指甲油等;近年来监督抽检不合格及风险监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产品,如面膜、洗浴类、香水类、一般 护肤类;不良反应报告数量多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品种;媒体曝光或被投诉举报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品种。